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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20-07-09 14:29:58 阅读:2391次 【字体:


道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道发改投【2019】46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道县人民武装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EPC项目
2.2项目位置: 道县东门街道办
2.3资金来源: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4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训练综合楼约5100平方米、餐厅食堂约850平方米、观礼台约340平方米、土石方工程、室外训练场及道路工程和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总投资约2985.41万元。
2.5招标范围:道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地勘、设计、采购、施工。 
2.5.1设计勘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对地质进行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的配合及设计变更工作),地勘部分可委托专业勘测单位;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通过专家评审和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指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投标人其他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应承诺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其他人员至少1人;
(3)投标人岗位人员要求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2020年4月以来)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网上查询单(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姓名、密码)。
3.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设计其他人员应具有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他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递交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46-5272391;道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46-521175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道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877756934  
地址:道县东洲大道
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746-8631976、17674675855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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