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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21-04-12 11:38:23 阅读:431次 【字体:

 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21】011041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JK-NY-20210316

4、采购项目预算:招标上限价80元/吨,约6万吨(本项目以单价招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简要要求

出水量

单价

采购

预算

日处理量

出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1

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约6万吨

80元/吨

约480万元

300吨/天

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注:1.“出水”是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

2.中标人必需安装在线监控,每个月至少提供一次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 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且原件备查,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室,咨询客服电话:400-6682666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者上级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法:投标人自行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29.182.226/)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手册。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称: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址:宁远县

(3)联系人: 江先生

(4)电话:13974647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

(3)联系人:何先生

(4)电话:19974643168、0746--8731976

(5)电子邮箱:20781723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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