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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银行间市场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21-05-06 16:53:44 阅读:1033次 【字体:

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银行间市场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银行间市场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银行间市场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K-CG2021015;
 
3、采购项目预算:年承销费率不超过发行额的1‰;   
 
4、发行年限:暂不固定。按照实际发行年限收取承销费,年承销费比例不变。
 
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1标段:担任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一般中期票据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成员,本次中选的主承销商须协助集团完成总额15亿元人民币(以审批机构最终批复为准)的一般中期票据进行承销,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包括编写申报材料,协调监管机构债券注册、发行和存续期管理工作,及发行后服务、组建承销团队,承担发行任务、余额包销等工作。
 
第2标段:担任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一般中期票据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成员,本次中选的主承销商须协助集团完成总额10亿元人民币(以审批机构最终批复为准)的一般中期票据进行承销,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包括编写申报材料,协调监管机构债券注册、发行和存续期管理工作,及发行后服务、组建承销团队,承担发行任务、余额包销等工作。
 
第3标段:担任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成员,本次中选的主承销商须协助集团完成总额10亿元人民币(以审批机构最终批复为准)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承销,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包括编写申报材料,协调监管机构债券注册、发行和存续期管理工作,及发行后服务、组建承销团队,承担发行任务、余额包销等工作。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具体总资产、净资产数据应与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一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若2020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填写2019年审计报告数据,具体总资产、净资产数据应与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一致)。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证券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质(即具有A类主承销类会员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的公示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是银行的: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提交其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或参加投标的其分支机构)必须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或参加投标的其分支机构)必须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质(即具有A类主承销类会员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的公示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注: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二标段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第三标段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不接受券商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同一银行或券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一家(含其分支机构)。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
 
3、投标人仅能以总行或一级分行名义投标,但投标人仅允许一家机构投标,若一个投标人出现多家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则该投标人的申请均做无效处理。每个投标人仅能投标一个标段,若出现重复标段递交申请文件,均做无效处理。
 
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0年10月-2021年03月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附截图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华润置地广场12栋14楼1403)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资料不齐或逾期者,均不予办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县东升路52号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xcfzjt.csx.cn/csxxct/index/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东升路52号
 
电  话:0731-84065486
 
联系人:胡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华润置地广场12栋14楼1403
 
电  话:0731-86244859
 
联系人:陈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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